關於液體攜帶物

限制液體物品攜帶規定(國際航線)

乘坐國際航班時禁止攜帶容量超出100ml (g) 的液體物品登機。請注意,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等也屬於違禁品。

容量不超過1公升

相關詳情可以在這裡這裡查看。
※有關托運行李相關詳細信息,敬請諮詢您所搭乘航班的航空公司。

違反規定的液體物品會在海關安檢處被銷毀,請提前放入您在航空公司的托運行李中。但是,如下經過事先準備的液體物品可以攜帶登機。

將個包裝在100ml (g) 以下的液體物品放置在容量為1L以下且帶有密封拉鍊的透明塑料袋中,並留有餘地。

※每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帶有密封拉鍊的透明塑料袋。
尺寸需在,長20cm以下×寬20cm以下。帶有密封拉鍊的透明塑料袋需旅客自行準備。

無需轉機的旅客

關於安全檢查後在本免稅店購買的液體商品,與上述無關,可以攜帶登機。


需要中途轉機的旅客

即使在中途的海外機場需要換乘國際、國內線航班,通過封入STEBs (防拆封保安袋) ,也可以直接攜帶至目的地機場,無需放棄購買100ml (g) 以上的液體商品。

※部分國家和區域未適用STEBs (防拆封保安袋) 。
※相關詳情請向航空公司或旅行社詢問。
※與此事項相關的一切問題,本公司不予承擔任何責任。敬請自行確認。

受檢液體物品一覽例

請將100ml (g) 以下的各個容器裝入容量不超過1公升、拉鍊式自封口的透明塑膠袋中。

限制例外液體物品一覽例

既沒有100ml (g) 以下的容器限制,也不需要裝入容量1公升以內的塑膠袋內,但需要作為「藥品」向檢查員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