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液体携带物

限制液体物品携带规定(国际航线)

乘坐国际航班时禁止携带容量超出100ml (g) 的液体物品登机。请注意,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等也属于违禁品。

容量不超过1公升

相关详情可以在这里查看。
※有关托运行李相关详细信息,敬请咨询您所搭乘航班的航空公司。

违反规定的液体物品会在海关安检处被销毁,请提前放入您在航空公司的托运行李中。但是,如下经过事先准备的液体物品可以携带登机。

将个包装在100ml (g) 以下的液体物品放置在容量为1L以下且带有密封拉链的透明塑料袋中,并留有余地。

※每位旅客仅可携带一个带有密封拉链的透明塑料袋。
尺寸需在,长20cm以下×宽20cm以下。
带有密封拉链的透明塑料袋需旅客自行准备。

无需转机的旅客

关于安全检查后在本免税店购买的液体商品,与上述无关,可以携带登机。


需要中途转机的旅客

即使在中途的海外机场需要换乘国际、国内线航班,通过封入STEBs (防拆封保安袋) ,也可以直接携带至目的地机场,无需放弃购买100ml (g) 以上的液体商品。

※部分国家和区域未适用STEBs (防拆封保安袋) 。
※相关详情请向航空公司或旅行社询问。
※与此事项相关的一切问题,本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。敬请自行确认。

受检液体物品一览例

请将100ml (g) 以下的各个容器装入容量不超过1公升、拉链式自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。

限制例外液体物品一览例

既没有100ml (g) 以下的容器限制,也不需要装入容量1公升以内的塑料袋内, 但需要作为“药品”向检查员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