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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線航班攜帶液體類物品之相關規定

限制液體物品攜帶規定(國際航線)

(1)安檢前

容量不超過1公升

乘坐國際航班時禁止攜帶容量超出100ml(g)的液體物品登機。
請注意,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等也屬於違禁品。

相關詳情可以在這裡這裡查看。
※ 有關托運行李相關詳細信息,敬請諮詢您所搭乘航班的航空公司。

違反規定的液體物品會在海關安檢處被銷毀,請提前放入您在航空公司的托運行李中。
但是,如下經過事先準備的液體物品可以攜帶登機。

將個包裝在100ml(g)以下的液體物品放置在容量為1L以下且帶有密封拉鍊的透明塑料袋中,並留有餘地。

※ 每位旅客僅可攜帶一個帶有密封拉鍊的透明塑料袋。
尺寸需在,長20cm以下×寬20cm以下。
帶有密封拉鍊的透明塑料袋需旅客自行準備。

請點擊此處查看關於液體物品的具體示例

(2)安檢後(在免稅店購買的商品)

無需轉機的旅客
關於安全檢查後在本免稅店購買的液體商品,與上述無關,可以攜帶登機。

需要中途轉機的旅客
即使在中途的海外機場需要換乘國際、國內線航班,通過封入STEBs (防拆封保安袋),也可以直接攜帶至目的地機場,無需放棄購買100ml(g)以上的液體商品。
  • 部分國家和區域未適用STEBs(防拆封保安袋)。
  • 相關詳情請向航空公司或旅行社詢問。
  • 與此事項相關的一切問題,本公司不予承擔任何責任。敬請自行確認。